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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预案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 市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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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稽查部门不断创新检查方法,优化服务,改变“盲人摸象”式的检查方式,积极推行税务检查预案制度,明显提高了稽查效率,节约了检查时间和成本。本文从税务检查预案制度与传统稽查方式对比入手,就这种检查模式、原理、成效等方面,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税务检查分析预案及实施预案工作概述
    所谓税务检查分析预案是指检查人员在税务稽查实施前,依据被检查对象的税收征管资料、税收风险推送信息和举报、转办、交办、协查、情报交换等资料中的信息,运用计算、稽核、经验判断等方法,对纳税人的涉税指标进行综合评估,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发票领用存情况、纳税申报情况、税收负担率等,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分析问题形成原因,确定重点稽查项目、内容,拟定具体检查方法,做出科学的检查实施方案。
    税务检查实施预案是指税务检查实施部门通过案情分析,对税务检查实施制定的行动计划。税务检查实施预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务检查实施的目的和要求 ;(2)税务检查实施的所属期限、范围和重点;(3)纳税人在过去的国、地税检查和评估中被发现的问题及金额;(4)对纳税人各项经济业务的具体检查方法、步骤和检查提纲;(5)税务检查方式和检查人员的分工;(6)检查实施时间的安排和检查权的运用;(7)检查实施过程中预计出现问题的应急措施。
    通过对以上环节的梳理和列举,基本上形成一个制式的检查方案,涵盖纳税人的各项涉税行为,为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预案与传统稽查之比较
  作为一种新型检查模式,检查预案制与传统稽查方式相比,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诸多不同。
    (一)检查程序不同。过去是检查实施环节接到检查计划任务后,直接下派给检查组下户检查,对检查的重点是什么没有充分的测算和准备,对如何开展检查没有做查前的部署。出现了检查的计划性不强,结果是检查的针对性不高,直接影响了检查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使检查工作在稽查整体工作中出现了软化的现状。实行检查预案制,就是要求检查实施环节在接到检查计划任务后,由检查科的业务骨干,充分依靠被检查对象的税收征管资料、税收风险推送信息和举报、转办、交办、协查、情报交换等资料中的信息,运用计算、稽核、经验判断等方法,对纳税人的涉税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对相同行业的纳税人分不同规模的典型解剖,分析类比,形成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检查预案,这样就为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再通过对检查人员的查前部署和指导,使检查工作“科室团队化”运作,达到规范执法、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检查方式不同。在以往稽查工作中,检查是工作量最大、难度最高的工作,对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要求比较高,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由于检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骨干有限,所以检查质量和效率长期受到人员素质的困扰。实行预案制检查后,检查环节的人员很大一部分工作是按照预案进行问答制的检查,遇到预案中没有列举的问题,检查人员可以向预案责任人解决请示,所以大大缩小了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差距,使得检查工作轻松了许多,检查质量和效率大幅提高。
  (三)检查要求不同。过去我们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通常是依靠自身对税收政策的认识对问题做出分析判断,政策认识上的偏差容易造成判断失误,同时也可能使问题溜走。在预案制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异常问题报告制度,也就是检查人员在检查时,遇到预案中没有列举的问题必须向预案责任人报告,否则造成的执法问题由个人负责。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给查出问题的正确解决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保证了政策的统一和执法的规范,同时也给检查人员的规范执法留下了可追踪的痕迹,加强了检查执法的监控。
    三、检查预案工作的实践思考
    通过构建检查预案制度体系,突破了传统稽查固有模式,最大化地利用现有稽查资源,使稽查工作质量、效率等有了较大提高。
    (一)检查预案优越性充分体现。从稽查预案工作的实施情况来看,检查预案制工作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明确了检查工作的方向。整个检查预案就像一个路标,指引着检查实施环节工作的开展,使检查人员工作有了一个导向的“箭头”。二是提高了检查工作的质量。过去检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检查工作主要依检查人员的能力和认识进行,一个问题有多个看法,造成执法不一,宽严失度,既不利于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稽查工作的风险。使用检查预案后,检查人员的检查质量明显提高。三是提高了检查工作的效率。从这几年实践的总体情况来看,实行检查预案制后,工作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可以实施检查的人员多了,这里分两层,第一层是检查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不一的实际情况过去一直是一个困扰稽查工作深入开展的难题。实施预案后,大家有了导向的“箭头”,检查变的简单了;第二层意思是过去检查组一般都是强弱搭配,工作中的合力很难形成,现在在检查预案的指导下,大家有了分工和协调联动前提,工作效率自然较过去有明显提高。
    (二)检查人员能动性有效发挥。检查预案制主要是立足目前信息化稽查工作的实际,针对工作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的解决人才不足、稽查效率低、执法不规范和检查工作不深入等问题。针对目前稽查工作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稽查人员少,而且业务骨干更少的现状,这是检查预案制设计的一个主要方面。从目前各地区情况看,稽查力量的配比与省局15%的比例相差甚远,而且一线查账人员只有稽查人员的一半。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地税的目前的人数与所担负的任务相比,存在着较大的人员缺口。加上稽查人员在业务水平上要求比较高,所以要从有限的人员中抽调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稽查队伍也是不现实的。从稽查单位现有人员的业务水平来看,能够翻翻账并能发现问题的约占四分之一,个别单位的比例甚至更低。检查预案制度的实施,使现有的骨干人员的作用得到发挥,专业稽查能手不断涌现,人才辐射效应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三)检查工作针对性明显增强。随着税收工作向精细化管理的发展,目前稽查工作的针对性没有突显出来。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来自两个环节:一是选案的准确性不高,传统的选案基本是主观为主,缺乏科学的数据分析,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是劳师动众,成功率不高;二是由于部分检查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在检查工作中不得要领,事倍功半甚或南辕北辙,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通过实施检查预案,借助“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充分掌握第一手信息,依据以往检查的资料,通过科学的测算和分析,确定好检查对象。在此基础上,通过以资产规模、盈利水平等指标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施解剖麻雀式检查,从中找出规律,形成预案,供检查环节实施。同时也反作用与风险推送部门和选案部门,按照检查的成果选择税收风险高的案源,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四)检查成果广泛性增值利用。检查成果的增值利用,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没有在检查后对纳税人出现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比如这些问题是客观上的,还是主观上的,是纳税人自身的问题,还是税务干部的问题,是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还是我们税收政策滞后所造成的问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予以解决或者预防,并把这些建议报关有关部门,真正起到以查促征管的目的;二是没有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的认真研究,形成对这个行业或这类纳税人卓有成效的检查方法,以利于今后检查工作的健康开展,解决检查水平长期滞留在“单干”和个人行为的范畴;在对纳税人进行二次检查时,没有对第一次或历次检查的卷宗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总结,致使没有对纳税人出现的两次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严厉打击。检查预案工作有效解决了单纯强调“四分离”,轻视检查成果增值利用的结果。
    (五)检查工作规范性得到强化。多年来,由于没有一个规范稽查工作的具体程序,稽查工作的风险在不断加大。基于此,检查预案在设计上,规定了检查工作的每一道程序,并详尽列举了我们掌握的问题种类,并在检查中实施了“预案责任人”制度和“异常情况报告”制度,这些制度的实行,为每个检查干部的执法行为留下了清晰的轨迹,强化了责任,从根本上规范了执法行为。为了达到“设计科学,操作简便,提高效率”的原则,在检查对象的选择上,以重点税源行业为主,包括了工业、商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采掘业等七大行业;在检查方案的制定上,突出了行业核算的特点;在检查方法上,以简便易行为主;在列举的异常科目上,力争贴近实际、全面反映。(刘超 朱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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